民國114年 第3梯次 測量─地籍測量甲級 術科
第7題
8 及10,並以測針標示點位。未按標準程序作業者,予以扣分。 玖、技術士技能檢定測量-地籍測量甲級術科測試答案紙 (發給術科測試辦理單位及應檢人,測試結束後送交…
題目
7、8 及10,並以測針標示點位。未按標準程序作業者,予以扣分。 玖、技術士技能檢定測量-地籍測量甲級術科測試答案紙 (發給術科測試辦理單位及應檢人,測試結束後送交監評人員) 試題編號:04203-114103 試題名稱:數值法土地分割測量 測試日期: 年月日 分割點號 N 坐標(m) E 坐標(m) 宗地 面積(m2) 分割前原宗地1-2-3-4 之面積 分割後宗地6-2-3-7 之面積 分割後宗地5-6-7-8 之面積 分割後宗地9-5-8-10 之面積 分割後宗地1-9-10-4 之面積
參考解答
- 本科目術科為數值法土地合併、分割及鑑界複丈,界址點及圖根點坐標由監評人員現場發給;本頁資料為答案紙與作業步驟,未含完整坐標及圖形,無法回推分割點坐標與面積。
- 準備方向:熟悉坐標法面積計算(鞋帶公式)、直線交會、平行分割線、指定面積分割、合併分割及鑑界複丈流程。
- 並應熟悉圖根測量、觀測角閉合差、坐標閉合差、導線精度計算,以及光線法測設角度與距離之計算。
- 外業應熟悉全測站或經緯儀架設、後視、光線法放樣、釘樁及測針標示之標準程序。
- 應試時先繪製示意圖、標註點號與已知條件,再依公式列出計算式,最後將坐標、面積填入答案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