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第3梯次 測量─地籍測量甲級 學科
第24題
申請時效取得地上權位置勘測,占有人主張占有之始,最小須滿幾歲?
題目
申請時效取得地上權位置勘測,占有人主張占有之始,最小須滿幾歲?
- (1) 滿十八歲
- (2) 滿七歲
- (3) 滿一歲
- (4) 滿二十歲
官方答案
(2) 滿七歲
解析
申請時效取得地上權位置勘測,占有人須具備得以所有之意思為占有之能力。依民法規定,未滿七歲之未成年人為無行為能力人,難認有形成占有意思之能力,故主張占有之始占有人最小須滿七歲。七歲以上即具限制行為能力,可為時效取得所需之自主占有。故答案為滿七歲,而非滿一歲、滿十八歲或滿二十歲,後三者非法定最低門檻。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