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第3梯次 測量─地籍測量甲級 學科

第24題

申請時效取得地上權位置勘測,占有人主張占有之始,最小須滿幾歲?

題目

申請時效取得地上權位置勘測,占有人主張占有之始,最小須滿幾歲?

  1. (1) 滿十八歲
  2. (2) 滿七歲
  3. (3) 滿一歲
  4. (4) 滿二十歲

官方答案

(2) 滿七歲

解析

申請時效取得地上權位置勘測,占有人須具備得以所有之意思為占有之能力。依民法規定,未滿七歲之未成年人為無行為能力人,難認有形成占有意思之能力,故主張占有之始占有人最小須滿七歲。七歲以上即具限制行為能力,可為時效取得所需之自主占有。故答案為滿七歲,而非滿一歲、滿十八歲或滿二十歲,後三者非法定最低門檻。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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