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第3梯次 測量─地籍測量甲級 學科

第62題

建築改良物之建號如何編定?

題目

建築改良物之建號如何編定?

  1. (1) 一般建物以段為單位,依登記先後,逐棟編列建號,以五位數為之
  2. (2) 建號依基地之地號編號,建號母號為五位數為之
  3. (3) 一般建物以段或小段為單位,建號母號為五位,子號為三位
  4. (4) 特別建物數棟併編一建號為母號,為五位數,其各棟建物之棟次以分號編列,為三位數

官方答案

(1) 一般建物以段為單位,依登記先後,逐棟編列建號,以五位數為之、(4) 特別建物數棟併編一建號為母號,為五位數,其各棟建物之棟次以分號編列,為三位數

解析

建號編定以段或小段為單位:一般建物依登記先後逐棟編列,採五位數;特別建物則是數棟併編成一個母號(五位數),各棟再以三位數分號區別棟次。因此1、4正確。2所稱依基地地號編號,並非建號編定方式;3把三位數子號套用於一般建物,與一般建物只編五位數建號之規定不符。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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