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4年 第2梯次 測量─地籍測量乙級 學科

第1題

區分所有建物,區分所有權人申請建物測量得就其專有部分及所屬共有部分之權利

題目

區分所有建物,區分所有權人申請建物測量得就其專有部分及所屬共有部分之權利

  1. (1) 共同申請測量
  2. (2) 單獨申請測量
  3. (3) 僅可申請共有部分
  4. (4) 僅可申請專有部分

官方答案

(2) 單獨申請測量

解析

依地籍測量實施規則,區分所有建物之區分所有權人,得就其專有部分及所屬共有部分之權利,單獨申請建物測量,無須會同其他區分所有權人共同為之,故答案為2。選項1共同申請非必要;選項3、4限制僅得申請部分,與規定不符。區分所有權人可就專有及所屬共有部分一併單獨申請,以保障個別產權人辦理測量與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之權益,此為便民之規定。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