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5年 第2梯次 測量─地籍測量乙級 學科

第63題

地籍調查時,下列哪些事項應在地籍調查表內註明?

題目

地籍調查時,下列哪些事項應在地籍調查表內註明?

  1. (1) 土地所有權人住所遷移
  2. (2) 其他原因無法通知
  3. (3) 經通知未到場指界者
  4. (4) 承租人住所遷移

官方答案

(1) 土地所有權人住所遷移、(2) 其他原因無法通知、(3) 經通知未到場指界者

解析

地籍調查應通知土地所有權人等相關權利人到場指界,並將通知及到場情形記載於地籍調查表。土地所有權人住所遷移致通知不到、經通知而未到場指界,以及其他原因無法通知者,均應於調查表內註明,以明責任並供後續處理。承租人住所遷移非地籍調查表應記載之事項。故選 1、2、3。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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