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6年 第3梯次 測量─地籍測量乙級 學科
第27題
地籍圖重測地籍調查通知書,如土地所有權人應送達處所係於外國或境外而無法送達,經 辦理公示送達後,其刊登政府公報或新聞紙者,自最後刊登之日起幾日後始發生效力?
題目
地籍圖重測地籍調查通知書,如土地所有權人應送達處所係於外國或境外而無法送達,經 辦理公示送達後,其刊登政府公報或新聞紙者,自最後刊登之日起幾日後始發生效力?
- (1) 30 日
- (2) 90 日
- (3) 45 日
- (4) 60 日
官方答案
(4) 60 日
解析
依行政程序法第78條第1項第3款,應為送達之處所位於外國或境外,不能依規定辦理或預知雖依規定辦理而無效者,得為公示送達;同法第81條規定,公示送達刊登政府公報或新聞紙者,自最後刊登之日起,屬第78條第1項第3款情形者,經六十日發生效力。故本題為六十日,選項4正確,並非三十日、四十五日或九十日。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