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7年 第3梯次 測量─地籍測量乙級 學科
第26題
為鼓勵土地所有權人或管理人合併土地以利地籍管理,現階段土地合併複丈費用如何計算?
題目
為鼓勵土地所有權人或管理人合併土地以利地籍管理,現階段土地合併複丈費用如何計算?
- (1) 複丈費依標準計算
- (2) 複丈費減半
- (3) 複丈費減一成計算
- (4) 免納複丈費
官方答案
(4) 免納複丈費
解析
依《土地法》第93條之1及《土地複丈規費收費標準》第4條第2款,為鼓勵土地合併以利地籍管理,土地所有權人或管理人申請合併土地複丈者,免納複丈費。此為現行法規明文優惠措施,非減半或減一成。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