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0年 第3梯次 測量─地籍測量乙級 學科
第12題
地政事務所審查複丈申請案件,發現申請書或應提出之文件與規定不符者,應通知申請人於接 到通知書之日起多少日內補正?
題目
地政事務所審查複丈申請案件,發現申請書或應提出之文件與規定不符者,應通知申請人於接 到通知書之日起多少日內補正?
- (1) 十五日
- (2) 一個月
- (3) 三個月
- (4) 七日
官方答案
(1) 十五日
解析
依土地法施行細則第87條及地籍測量作業規範,地政機關審查複丈申請案件,發現申請書或應提出文件不符規定者,應通知申請人於接到通知書之日起十五日內補正;屆期不補正者,駁回其申請。十五日為法定補正期間,一個月、三個月、七日均非法定期間。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