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0年 第3梯次 測量─地籍測量乙級 學科

第12題

地政事務所審查複丈申請案件,發現申請書或應提出之文件與規定不符者,應通知申請人於接 到通知書之日起多少日內補正?

題目

地政事務所審查複丈申請案件,發現申請書或應提出之文件與規定不符者,應通知申請人於接 到通知書之日起多少日內補正?

  1. (1) 十五日
  2. (2) 一個月
  3. (3) 三個月
  4. (4) 七日

官方答案

(1) 十五日

解析

依土地法施行細則第87條及地籍測量作業規範,地政機關審查複丈申請案件,發現申請書或應提出文件不符規定者,應通知申請人於接到通知書之日起十五日內補正;屆期不補正者,駁回其申請。十五日為法定補正期間,一個月、三個月、七日均非法定期間。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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