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6年 第2梯次 女裝甲級 學科

第40題

按照現行法律規定,侵害他人營業秘密,其法律責任為

題目

按照現行法律規定,侵害他人營業秘密,其法律責任為

  1. (1) 刑事責任與民事損害賠償責任皆不需負擔
  2. (2) 僅需負民事損害賠償責任
  3. (3) 刑事責任與民事損害賠償責任皆需負擔
  4. (4) 僅需負刑事責任

官方答案

(3) 刑事責任與民事損害賠償責任皆需負擔

解析

依《營業秘密法》,以竊取、侵占、詐術、脅迫、擅自重製或其他不正當方法取得、使用或洩漏他人營業秘密者,須對權利人負民事損害賠償責任;若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的不法利益,或損害營業秘密所有人的利益,另負刑事責任。因此刑事責任與民事損害賠償責任可能同時成立,並非只負其中一種,也不能完全免責。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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