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7年 第3梯次 女裝甲級 學科

第49題

下列何者不會構成政府採購法之刑責?

題目

下列何者不會構成政府採購法之刑責?

  1. (1) 借用他人名義或證件投標者
  2. (2) 專案管理廠商洩漏關於採購應秘密之資訊
  3. (3) 過失使開標發生不正確結果者
  4. (4) 合意使廠商不為投標或不為價格之競爭者

官方答案

(3) 過失使開標發生不正確結果者

解析

《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2項規定「過失使開標發生不正確結果」僅處行政罰鍰(新台幣60萬以上300萬以下),不構成刑責。選項1、2、4均屬同法第101條第1項、第102條、第103條刑事處罰對象(借名投標、洩密、串標)。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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