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9年 第3梯次 女裝乙級 學科
第27題
主管機關審查環境影響說明書或評估書,如認為已足以判斷未對環境有重大影響之虞,作成之審 查結論可能為下列何者?
題目
主管機關審查環境影響說明書或評估書,如認為已足以判斷未對環境有重大影響之虞,作成之審 查結論可能為下列何者?
- (1) 通過環境影響評估審查
- (2) 應繼續進行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
- (3) 補充修正資料再審
- (4) 認定不應開發
官方答案
(1) 通過環境影響評估審查
解析
依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2條第2項,主管機關審查環境影響說明書或評估書,如認為開發單位所送書件已足以判斷未對環境有重大影響之虞,得作成「通過環境影響評估審查」之審查結論。選項2為需進入第二階段評估之情形;選項3為書件不完整須補正;選項4為認定有重大影響且無法減輕時之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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