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7年 第3梯次 女裝丙級 學科
第56題
公司經理因個人財務一時周轉困難而挪用公司資金,事後感到良心不安又自行補回所挪用之金錢,是 否構成犯罪?
題目
公司經理因個人財務一時周轉困難而挪用公司資金,事後感到良心不安又自行補回所挪用之金錢,是 否構成犯罪?
- (1) 已返還即不構成任何犯罪
- (2) 構成詐欺罪
- (3) 構成刑法之業務侵占罪
- (4) 構成竊盜罪
官方答案
(3) 構成刑法之業務侵占罪
解析
經理受公司委託保管、運用資金,卻擅自挪為私用,已將持有變為所有,構成刑法上的業務侵占罪。事後返還只是犯後態度,可作為量刑參考,不能消滅已成立的犯罪。詐欺須有施用詐術使人陷於錯誤;竊盜則是破壞他人持有而取走,與本案基於業務持有後侵占不同。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