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7年 第3梯次 女裝丙級 學科

第56題

公司經理因個人財務一時周轉困難而挪用公司資金,事後感到良心不安又自行補回所挪用之金錢,是 否構成犯罪?

題目

公司經理因個人財務一時周轉困難而挪用公司資金,事後感到良心不安又自行補回所挪用之金錢,是 否構成犯罪?

  1. (1) 已返還即不構成任何犯罪
  2. (2) 構成詐欺罪
  3. (3) 構成刑法之業務侵占罪
  4. (4) 構成竊盜罪

官方答案

(3) 構成刑法之業務侵占罪

解析

經理受公司委託保管、運用資金,卻擅自挪為私用,已將持有變為所有,構成刑法上的業務侵占罪。事後返還只是犯後態度,可作為量刑參考,不能消滅已成立的犯罪。詐欺須有施用詐術使人陷於錯誤;竊盜則是破壞他人持有而取走,與本案基於業務持有後侵占不同。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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