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9年 第3梯次 農業機械修護乙級 學科
第23題
依環境基本法第3 條規定,基於國家長期利益,經濟、科技及社會發展均應兼顧環境保護。但 如果經濟、科技及社會發展對環境有嚴重不良影響或有危害時,應以何者優先?
題目
依環境基本法第3 條規定,基於國家長期利益,經濟、科技及社會發展均應兼顧環境保護。但 如果經濟、科技及社會發展對環境有嚴重不良影響或有危害時,應以何者優先?
- (1) 經濟
- (2) 環境
- (3) 社會
- (4) 科技
官方答案
(2) 環境
解析
依環境基本法第3條規定:經濟、科技及社會發展應兼顧環境保護;但經濟、科技及社會發展對環境有嚴重不良影響或有危害時,應以環境保護優先。此為永續發展核心原則,體現環境容載力不容破壞之立法意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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