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3年 第3梯次 農業機械修護乙級 學科

第8題

行(受)賄罪成立要素之一為具有對價關係,而作為公務員職務之對價有「賄賂」或「不正利 益」,下列何者「不」屬於「賄賂」或「不正利益」?

題目

行(受)賄罪成立要素之一為具有對價關係,而作為公務員職務之對價有「賄賂」或「不正利 益」,下列何者「不」屬於「賄賂」或「不正利益」?

  1. (1) 送百貨公司大額禮券
  2. (2) 免除債務
  3. (3) 開工邀請公務員觀禮
  4. (4) 招待吃米其林等級之高檔大餐

官方答案

(3) 開工邀請公務員觀禮

解析

行賄罪要求對價關係,賄賂或不正利益通常為金錢、財物、債務免除、高檔招待等具經濟價值之利益。僅邀請公務員觀禮開工儀式,屬於一般社交禮儀,不具經濟價值,不屬於賄賂或不正利益。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