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3年 第3梯次 農業機械修護乙級 學科
第8題
行(受)賄罪成立要素之一為具有對價關係,而作為公務員職務之對價有「賄賂」或「不正利 益」,下列何者「不」屬於「賄賂」或「不正利益」?
題目
行(受)賄罪成立要素之一為具有對價關係,而作為公務員職務之對價有「賄賂」或「不正利 益」,下列何者「不」屬於「賄賂」或「不正利益」?
- (1) 送百貨公司大額禮券
- (2) 免除債務
- (3) 開工邀請公務員觀禮
- (4) 招待吃米其林等級之高檔大餐
官方答案
(3) 開工邀請公務員觀禮
解析
行賄罪要求對價關係,賄賂或不正利益通常為金錢、財物、債務免除、高檔招待等具經濟價值之利益。僅邀請公務員觀禮開工儀式,屬於一般社交禮儀,不具經濟價值,不屬於賄賂或不正利益。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