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第1梯次 男子理髮乙級 學科
第17題
公務機關首長要求人事單位聘僱自己的弟弟擔任工友,違反何種法令?
題目
公務機關首長要求人事單位聘僱自己的弟弟擔任工友,違反何種法令?
- (1) 未違反法令
- (2) 刑法
- (3)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
- (4) 貪污治罪條例
官方答案
(3)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
解析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規範公職人員執行職務時,不得因其本人或關係人之利益而影響人事進用、採購等決定。首長之弟屬二親等血親,為該法所稱關係人,首長要求人事單位聘僱,即形成利益衝突並施加不當影響,應予迴避。刑法與貪污治罪條例處罰的是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所有、收受賄賂或詐取財物等犯罪行為,本題僅止於人事進用之請託,尚無此類犯罪事證,故不以此二法論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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