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6年 第3梯次 男子理髮丙級 學科

第55題

請問下列何者非為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 條所規範之當事人權利?

題目

請問下列何者非為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 條所規範之當事人權利?

  1. (1) 查詢或請求閱覽
  2. (2) 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
  3. (3) 請求刪除他人之資料
  4. (4) 請求補充或更正

官方答案

(3) 請求刪除他人之資料

解析

個資法第3條明定當事人對其個人資料享有查詢或請求閱覽、請求製給複製本、請求補充或更正、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以及請求刪除「本人」資料等權利。選項3所稱「請求刪除他人之資料」並非當事人得行使之權利,因本法保障的是當事人自己資料的權利,不得代他人或刪除他人資料。故1、2、4均為法定權利,3為非當事人權利,為正確答案。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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