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8年 第1梯次 男子理髮丙級 學科
第18題
客觀上有行求、期約或交付賄賂之行為,主觀上有賄賂使公務員為不違背職務行為之意思,即所謂?
題目
客觀上有行求、期約或交付賄賂之行為,主觀上有賄賂使公務員為不違背職務行為之意思,即所謂?
- (1) 圖利罪
- (2) 背信罪
- (3) 違背職務行賄罪
- (4) 不違背職務行賄罪
官方答案
(4) 不違背職務行賄罪
解析
刑法第111條規定:對於公務員或仲裁人關於其職務上之行為,行求、期約或交付賄賂,而為不違背職務之行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此即「不違背職務行賄罪」。選項3違背職務行賄罪係刑法第110條(違背職務),選項1圖利罪為刑法第336條,選項2背信罪為刑法第342條,均非本題定義。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