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第2梯次 男子理髮丙級 學科

第49題

勞工在何種情況下,雇主得不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

題目

勞工在何種情況下,雇主得不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

  1. (1) 不服指揮對雇主暴力相向者
  2. (2) 非連續曠工但 1 個月內累計達3 日以上者
  3. (3) 確定被法院判刑6 個月以內並諭知緩刑超過1 年以上者
  4. (4) 經常遲到早退者

官方答案

(1) 不服指揮對雇主暴力相向者

解析

依勞動基準法第12條,雇主得不經預告終止契約之事由包含:對雇主、家屬或代理人實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行為者。選項(1)「不服指揮對雇主暴力相向」即屬實施暴行,符合該款,無須預告即可解僱。選項(2)非連續曠工1個月累計3日,未達「繼續曠工3日或1個月達6日」要件;選項(3)判緩刑者因第3款須「未諭知緩刑」方可,緩刑反不符合;選項(4)遲到須達情節重大方構成第4款。故答案為(1)。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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