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第1梯次 男子理髮丙級 學科
第38題
勞工在何種情況下,雇主得不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
題目
勞工在何種情況下,雇主得不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
- (1) 非連續曠工但1 個月內累計達3 日以上者
- (2) 確定被法院判刑6 個月以內並諭知緩刑超過1 年以上者
- (3) 經常遲到早退者
- (4) 不服指揮對雇主暴力相向者
官方答案
(4) 不服指揮對雇主暴力相向者
解析
依勞動基準法第12條第1項,勞工無正當理由繼續曠工3日,或1個月內曠工累計達6日者,雇主得不經預告終止契約;對雇主、雇主家屬、代理人或其他共同工作勞工施暴或重大侮辱者亦同。選項1累計3日未達6日;選項2受6月以下有期徒刑且諭知緩刑,不符「未諭知緩刑」要件;經常遲到早退非本條事由。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