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3年 第1梯次 男子理髮丙級 學科
第37題
有流產病史之孕婦,宜避免相關作業,下列何者為非?
題目
有流產病史之孕婦,宜避免相關作業,下列何者為非?
- (1) 避免砷或鉛的暴露
- (2) 避免提舉3 公斤重物的職務
- (3) 避免每班站立7 小時以上之作業
- (4) 避免重體力勞動的職務
官方答案
(2) 避免提舉3 公斤重物的職務
解析
此題考核《職業安全衛生法》母性健康保護標準。有流產病史之孕婦屬高風險族群,雇主應依醫師建議避免接觸砷、鉛等生殖毒性物質(選項1)、避免長時間站立作業(選項3,每班超過4小時即應改善)、避免重體力勞動(選項4)。關於重物提舉,法規標準為孕婦避免提舉「超過5公斤」重物,而非3公斤,故選項2敘述錯誤,為非正確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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