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8年 第2梯次 固定式起重機操作─架空式(機上操作)單一級 學科
第45題
客觀上有行求、期約或交付賄賂之行為,主觀上有賄賂使公務員為不違背職務行為之意思,即所謂?
題目
客觀上有行求、期約或交付賄賂之行為,主觀上有賄賂使公務員為不違背職務行為之意思,即所謂?
- (1) 圖利罪
- (2) 背信罪
- (3) 不違背職務行賄罪
- (4) 違背職務行賄罪
官方答案
(3) 不違背職務行賄罪
解析
依《貪污治罪條例》規定,賄賂罪依公務員所為職務行為是否違背職務而區分:若行賄者客觀上有行求、期約或交付賄賂行為,主觀上係為使公務員為「不違背職務」之行為,構成不違背職務行賄罪;若意在使其為「違背職務」之行為,則為違背職務行賄罪。題述明載「主觀上有賄賂使公務員為不違背職務行為之意思」,正符前者。圖利罪、背信罪屬其他犯罪類型,故本題答案為不違背職務行賄罪。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