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8年 第2梯次 固定式起重機操作─架空式(機上操作)單一級 學科

第45題

客觀上有行求、期約或交付賄賂之行為,主觀上有賄賂使公務員為不違背職務行為之意思,即所謂?

題目

客觀上有行求、期約或交付賄賂之行為,主觀上有賄賂使公務員為不違背職務行為之意思,即所謂?

  1. (1) 圖利罪
  2. (2) 背信罪
  3. (3) 不違背職務行賄罪
  4. (4) 違背職務行賄罪

官方答案

(3) 不違背職務行賄罪

解析

依《貪污治罪條例》規定,賄賂罪依公務員所為職務行為是否違背職務而區分:若行賄者客觀上有行求、期約或交付賄賂行為,主觀上係為使公務員為「不違背職務」之行為,構成不違背職務行賄罪;若意在使其為「違背職務」之行為,則為違背職務行賄罪。題述明載「主觀上有賄賂使公務員為不違背職務行為之意思」,正符前者。圖利罪、背信罪屬其他犯罪類型,故本題答案為不違背職務行賄罪。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