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3年 第1梯次 固定式起重機操作─架空式(機上操作)單一級 學科
第46題
請問下列何者非為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 條所規範之當事人權利?
題目
請問下列何者非為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 條所規範之當事人權利?
- (1) 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
- (2) 請求刪除他人之資料
- (3) 查詢或請求閱覽
- (4) 請求補充或更正
官方答案
(2) 請求刪除他人之資料
解析
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條明定,當事人就其個人資料得行使五項權利:查詢或請求閱覽、請求製給複製本、請求補充或更正、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請求刪除。這些權利的行使對象都是「自己的」個人資料,須由本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為之。選項2「請求刪除他人之資料」不在本條列舉的權利範圍內,因為刪除他人資料會涉及第三人權益,並非本條所定的當事人權利。選項1對應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權,選項3對應查詢或閱覽權,選項4對應補充或更正權,三者都屬於法定權利。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