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第2梯次 延期考區 固定式起重機操作─架空式(機上操作)單一級 學科
第30題
原事業單位如有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或有關安全衛生規定,致承攬人所僱勞工發生職業災害時,有 關承攬管理責任,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題目
原事業單位如有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或有關安全衛生規定,致承攬人所僱勞工發生職業災害時,有 關承攬管理責任,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1) 勞工投保單位即為職業災害之賠償單位
- (2) 原事業單位應與承攬人負連帶賠償責任
- (3) 原事業單位不需負連帶補償責任
- (4) 承攬廠商應自負職業災害之賠償責任
官方答案
(2) 原事業單位應與承攬人負連帶賠償責任
解析
依勞動基準法第62條規定,事業單位以其事業招人承攬,如有再承攬時,承攬人或中間承攬人,就各該承攬部分所使用之勞工,均應與最後承攬人連帶負職業災害補償責任。原事業單位若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或有關安全衛生規定,導致承攬人所僱勞工發生職業災害,即應與承攬人負連帶賠償責任。勞工投保單位只是辦理保險事務,並非賠償主體;原事業單位不能以工作已交付承攬為由而免除責任;承攬廠商也不是唯一負責的一方。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