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8年 第2梯次 固定式起重機操作─架空式(地面操作)單一級 學科
第39題
下列何者不得作為吊掛用具?
題目
下列何者不得作為吊掛用具?
- (1) 環的斷面直徑減少超過製造時7%之鏈條
- (2) 鋼索兩端設有環首之鋼索
- (3) 安全係數為5 之鏈條
- (4) 直徑減少達公稱直徑10%之鋼索
官方答案
(4) 直徑減少達公稱直徑10%之鋼索
解析
依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吊掛用具判廢標準為:鋼索直徑減少達公稱直徑之7%者不得使用;吊鏈之鏈環斷面直徑減少達製造時之10%以上者不得使用。選項4鋼索直徑減少達公稱直徑10%,已超過鋼索7%容許限度,屬不合格吊掛用具,不得作為吊掛使用。選項1鏈條僅減少超過7%(未達鏈條10%廢棄基準)尚可使用;選項2兩端有環首之鋼索為合格吊索;選項3安全係數5之鏈條達規定(應在4以上),亦可使用。故答案為選項4。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