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第1梯次 移動式起重機操作─伸臂可伸縮單一級 學科

第63題

下列說明何者為誤

題目

下列說明何者為誤

  1. (1) 前方安定度係倒轉力矩為分子,安定力矩為分母之比值
  2. (2) 計算前方安定度時,不僅荷重,也要包含伸臂重量
  3. (3) 額定速率係指在額定荷重下,使其上升、旋轉或起伸臂時,各該運轉之最高速率
  4. (4) 後方安定度為捲揚鋼索突然斷裂時,能抵禦向後仰之翻倒力矩的安定度

官方答案

(1) 前方安定度係倒轉力矩為分子,安定力矩為分母之比值

解析

安定度定義為「安定力矩÷傾倒(倒轉)力矩」之比值,即安定力矩為分子、傾倒力矩為分母。選項1將倒轉力矩寫為分子、安定力矩為分母,恰為安定度之倒數,敘述錯誤。選項2正確,計算前方安定度時須含荷重及伸臂自重;選項3「額定速率」確指在額定荷重下上升、旋轉或起伸臂之最高速率;選項4後方安定度確為防止捲揚鋼索突斷致向後翻倒之能力,均正確,故誤者為選項1。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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