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3年 第1梯次 升降機裝修乙級 學科
第79題
事業以脅迫、利誘或其他不正當方法,獲取他事業之產銷機器、交易相對人資料或其他有關 技術秘密的行為,而有妨礙公平競爭之虞時,該事業是犯了
題目
事業以脅迫、利誘或其他不正當方法,獲取他事業之產銷機器、交易相對人資料或其他有關 技術秘密的行為,而有妨礙公平競爭之虞時,該事業是犯了
- (1) 違反公平交易法
- (2) 侵佔罪
- (3) 工商秘密罪
- (4) 侵害著作權罪
官方答案
(1) 違反公平交易法
解析
依公平交易法第 20 條規定,事業以脅迫、利誘或其他不正當方法取得他人營業秘密,構成不正當競爭行為,屬違反公平交易法。刑法第 315 條之 3 侵占罪屬財產罪,營業秘密法另規範民事救濟,著作權法保護著作而非技術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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