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6年 第2梯次 升降機裝修乙級 學科

第59題

建造執照逾期未能完工得申請展期,每次不得超過幾個月,否則執照作廢

題目

建造執照逾期未能完工得申請展期,每次不得超過幾個月,否則執照作廢

  1. (1) 4
  2. (2) 5
  3. (3) 6
  4. (4) 3

官方答案

(3) 6

解析

依《建築法》相關規定,建造執照因故逾期未能完工時,起造人得申請展期,每次展期不得超過6個月,且通常以2次為限;逾期仍未完工者,原建造執照即作廢,須重新申請。此規定在於督促工程如期完成並維持執照效力。選項1(4個月)、選項2(5個月)、選項4(3個月)均非法定展期上限,故正確為6個月(選項3)。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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