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6年 第2梯次 升降機裝修乙級 學科

第71題

建築法所稱建造,係指下列哪些行為?

題目

建築法所稱建造,係指下列哪些行為?

  1. (1) 新建
  2. (2) 改建
  3. (3) 增建
  4. (4) 修建

官方答案

(1) 新建、(2) 改建、(3) 增建、(4) 修建

解析

建築法第9條明定,所稱建造係指新建、增建、改建、修建四種行為:新建指全新建造建築物;增建指增加原建築物的面積或高度;改建指將原建築物全部或部分拆除後重新建造;修建指就原建築物從事改建以外的修繕或變更。四者均屬建築法所稱的建造行為,應依規定申請建造執照或雜項執照後始得施工,故四個選項皆正確。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