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0年 第1梯次 升降機裝修丙級 學科
第58題
任職於某公司的程式設計工程師,因職務所編寫之電腦程式,如果沒有特別以契約約定,則該電腦 程式重製之權利歸屬下列何者?
題目
任職於某公司的程式設計工程師,因職務所編寫之電腦程式,如果沒有特別以契約約定,則該電腦 程式重製之權利歸屬下列何者?
- (1) 公司與編寫程式之工程師共有
- (2) 公司全體股東共有
- (3) 編寫程式之工程師
- (4) 公司
官方答案
(4) 公司
解析
依著作權法第 11 條第 2 項規定,法人、團體發起著作並在其名義上發表之著作,其著作權歸該法人、團體所有。職務著作中,電腦程式若無特別契約約定,著作財產權(含重製權)歸僱用者(公司)所有。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