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第1梯次 升降機裝修丙級 學科
第23題
小明隨地亂丟垃圾,遇依廢棄物清理法執行稽查人員要求提示身分證明,如小明無故拒絕提供,將 受何處分?
題目
小明隨地亂丟垃圾,遇依廢棄物清理法執行稽查人員要求提示身分證明,如小明無故拒絕提供,將 受何處分?
- (1) 接受環境講習
- (2) 移送警察局
- (3) 處新臺幣6 百元以上3 千元以下罰鍰
- (4) 勸導改善
官方答案
(3) 處新臺幣6 百元以上3 千元以下罰鍰
解析
依廢棄物清理法規定,稽查人員執行取締時得要求行為人提示身分證明,行為人無故拒絕提供者,處新臺幣6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此為獨立之處分。隨地亂丟垃圾本身另依同法處以罰鍰,兩者不可混為一談;移送警察局並非本法所定效果,勸導改善亦不足以取代罰鍰,環境講習則屬違反環保法規後之環境教育處分,非拒絕提示身分之直接法律效果。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