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第1梯次 升降機裝修丙級 學科
第48題
公務機關首長要求人事單位聘僱自己的弟弟擔任工友,違反何種法令?
題目
公務機關首長要求人事單位聘僱自己的弟弟擔任工友,違反何種法令?
- (1)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
- (2) 刑法
- (3) 未違反法令
- (4) 貪污治罪條例
官方答案
(1)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
解析
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規定,公職人員不得利用職務上之權力、機會或方法,圖本人或關係人之利益;該法所稱關係人包含三親等內血親、二親等內姻親等。機關首長聘僱自己弟弟(屬二親等血親)擔任機關工友,係運用職權為關係人謀取僱用利益,構成應迴避之利益衝突情事,違反本法。刑法與貪污治罪條例須具備圖利、收賄等特定要件未必成立,故非最直接適用;此情形確實違反法令而非未違反。故答案為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