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4年 第3梯次 女子美髮乙級 學科
第44題
化學藥品灼傷的處理方法,下列何者錯誤
題目
化學藥品灼傷的處理方法,下列何者錯誤
- (1) 灼燒之部位沖洗後用乾淨紗布包紮
- (2) 用大量的清水沖洗受傷部位
- (3) 迅速送醫
- (4) 沖洗眼睛時,頭不應轉向傷側
官方答案
(4) 沖洗眼睛時,頭不應轉向傷側
解析
化學灼傷應立即以大量流動清水沖洗,稀釋並帶走殘留藥劑,沖洗後用乾淨紗布覆蓋保護,並迅速送醫。若只有一眼受傷,沖洗時應將頭轉向受傷側,讓汙水由傷側流出,避免流入健康眼;所以「頭不應轉向傷側」是錯誤敘述。不要自行塗藥或用力擦拭,以免加重組織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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