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7年 第1梯次 女子美髮丙級 學科
第36題
小明於隨地亂丟垃圾之現場遇依廢棄物清理法執行稽查人員要求提示身分證明,如小明無故 拒絕提供,將受何處分?
題目
小明於隨地亂丟垃圾之現場遇依廢棄物清理法執行稽查人員要求提示身分證明,如小明無故 拒絕提供,將受何處分?
- (1) 接受環境講習
- (2) 處新臺幣6 百元以上3 千元以下罰鍰
- (3) 移送警察局
- (4) 勸導改善
官方答案
(2) 處新臺幣6 百元以上3 千元以下罰鍰
解析
依《廢棄物清理法》,民眾於公共場所隨地丟棄垃圾,經稽查人員查獲時應配合提示身分證明供查核。若無故拒絕提供身分資料,屬規避執法,主管機關得依法處以行政罰鍰(新臺幣6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為行政處分,非刑事移送;此規範目的在於確保稽查順利、落實環境維護。選項4勸導改善係針對配合者,拒絕提供則不適用,故選2。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