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5年 第1梯次 女子美髮丙級 學科
第44題
化粧品之用途不得宣稱,具有何種效果?
題目
化粧品之用途不得宣稱,具有何種效果?
- (1) 潤澤肌膚
- (2) 改善體味
- (3) 修飾容貌
- (4) 平撫肌膚疤痕
官方答案
(4) 平撫肌膚疤痕
解析
依《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規定,化粧品不得為醫療效能的標示、宣傳或廣告,僅能就法定用途範圍內宣稱。潤澤肌膚、修飾容貌屬於化粧品的基本用途;改善體味(止汗制臭)亦屬化粧品可受理的用途範圍。至於「平撫肌膚疤痕」涉及改變皮膚組織結構、修復病理性外觀,屬於醫療效能,已超出化粧品可宣稱的範圍,業者不得在品名、標籤或廣告中作此宣稱。因此本題應選「平撫肌膚疤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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