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96年 第2梯次 建築工程管理甲級 學科
第23題
依建築技術規則規定,凡從事建築行為時,應於施工場所之周圍,利用鐵板木板等適當材料 設置高度,請問在多少m 以上之圍籬或有同等效力之其他防護設施,但其周圍環境無礙…
題目
依建築技術規則規定,凡從事建築行為時,應於施工場所之周圍,利用鐵板木板等適當材料 設置高度,請問在多少m 以上之圍籬或有同等效力之其他防護設施,但其周圍環境無礙於公 共安全及觀瞻者不在此限:
- (1) 1 m
- (2) 1 . 5 m
- (3) 1 . 8 m
- (4) 2 m
官方答案
(3) 1 . 8 m
解析
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規定,凡從事建築行為(新建、增建、修建等)施工時,應於施工場所周圍,利用鐵板、木板等適當材料設置「高度在1.8公尺以上」之圍籬或有同等效力之防護設施,以防止墜落、物體飛落並維護公共安全與觀瞻;但其周圍環境無礙公共安全及觀瞻者不在此限。選項1之1 m、選項2之1.5 m均低於法定標準;選項4之2 m雖可但非法定最低門檻,法定最低為1.8 m,故選3。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