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0年 第2梯次 建築工程管理甲級 學科

第64題

仲裁庭認為仲裁達於可為判斷之程度者,應宣告詢問終結,依當事人聲明之事項,請問於多 少日內作成判斷書:

題目

仲裁庭認為仲裁達於可為判斷之程度者,應宣告詢問終結,依當事人聲明之事項,請問於多 少日內作成判斷書:

  1. (1) 七
  2. (2) 八
  3. (3) 九
  4. (4) 十日

官方答案

(4) 十日

解析

依《仲裁法》第21條規定:「仲裁庭認為仲裁達於可為判斷之程度者,應宣告詢問終結,依當事人聲明之事項,於十日內作成判斷書。」故仲裁庭宣告詢問終結後,應於10日內作成仲裁判斷書。本題答案為十日;七、八、九日均非法定作成期限。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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