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0年 第2梯次 建築工程管理甲級 學科
第64題
仲裁庭認為仲裁達於可為判斷之程度者,應宣告詢問終結,依當事人聲明之事項,請問於多 少日內作成判斷書:
題目
仲裁庭認為仲裁達於可為判斷之程度者,應宣告詢問終結,依當事人聲明之事項,請問於多 少日內作成判斷書:
- (1) 七
- (2) 八
- (3) 九
- (4) 十日
官方答案
(4) 十日
解析
依《仲裁法》第21條規定:「仲裁庭認為仲裁達於可為判斷之程度者,應宣告詢問終結,依當事人聲明之事項,於十日內作成判斷書。」故仲裁庭宣告詢問終結後,應於10日內作成仲裁判斷書。本題答案為十日;七、八、九日均非法定作成期限。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