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3年 第2梯次 建築工程管理甲級 學科
第48題
機關與廠商因履約而生爭議者,請問應盡力以何種方式處理較妥:
題目
機關與廠商因履約而生爭議者,請問應盡力以何種方式處理較妥:
- (1) 仲裁
- (2) 申請調解
- (3) 協調
- (4) 民事訴訟
官方答案
(3) 協調
解析
政府採購法第66條第1項規定:機關與廠商因履約生爭議,應盡力以協調方式處理。協調為非強制、低成本、維繫關係之首選機制;若協調不成,始得依契約提付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訴訟。調解屬法院或調解機構程序,非法定優先順序。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