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5年 第2梯次 建築工程管理甲級 學科

第52題

瑕疵擔保責任應由下列何者負擔

題目

瑕疵擔保責任應由下列何者負擔

  1. (1) 監造人
  2. (2) 業主
  3. (3) 建築師
  4. (4) 承攬人

官方答案

(4) 承攬人

解析

依民法第492條以下規定,承攬人對於完成之承攬工作應負瑕疵擔保責任(即保固責任)。工作有瑕疵時,定作人得請求修補、減少報酬、解除契約或請求損害賠償。此責任係基於承攬契約而生,應由承攬人負擔;監造人、業主(定作人)、建築師均非瑕疵擔保責任之主體。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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