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5年 第2梯次 建築工程管理甲級 學科
第52題
瑕疵擔保責任應由下列何者負擔
題目
瑕疵擔保責任應由下列何者負擔
- (1) 監造人
- (2) 業主
- (3) 建築師
- (4) 承攬人
官方答案
(4) 承攬人
解析
依民法第492條以下規定,承攬人對於完成之承攬工作應負瑕疵擔保責任(即保固責任)。工作有瑕疵時,定作人得請求修補、減少報酬、解除契約或請求損害賠償。此責任係基於承攬契約而生,應由承攬人負擔;監造人、業主(定作人)、建築師均非瑕疵擔保責任之主體。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