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0年 第2梯次 建築工程管理甲級 學科
第25題
工程完竣後應由誰來會同承造人及監造人申請使用執照
題目
工程完竣後應由誰來會同承造人及監造人申請使用執照
- (1) 起造人
- (2) 里長
- (3) 主任技師
- (4) 鄰長
官方答案
(1) 起造人
解析
依《建築法》第 70 條規定,建築工程完竣後,應由「起造人」會同承造人及監造人申請使用執照;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應派員查驗合格後發給。起造人為原始申請建造執照並負責興建之主體(如業主、地主),故申請使用執照之義務人為起造人。里長、鄰長為地方基層民意或自治職務,與建照申請無關;主任技師僅為設計或監造簽證人員,非申請人。故正確為起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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