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第1梯次 建築工程管理甲級 學科
第46題
建築物起造人因故不能於規定期限內開工時,應敘明原因,申請展期,請問不得超過多少個 月?
題目
建築物起造人因故不能於規定期限內開工時,應敘明原因,申請展期,請問不得超過多少個 月?
- (1) 二
- (2) 五
- (3) 三
- (4) 四
官方答案
(3) 三
解析
依建築法第 58 條第 1 項規定,建築物起造人因故不能於規定期限內開工時,應敘明原因申請展期,展期不得超過三個月;且以一次為限。選項 1 的二個月、選項 2 的五個月、選項 4 的四個月均不符合法條規定。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