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第1梯次 建築工程管理甲級 學科

第25題

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或自治條例之行政法上義務,經處分機關處停工、停業處分或處新臺幣五千 元以上罰鍰者,應接受下列何種講習?

題目

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或自治條例之行政法上義務,經處分機關處停工、停業處分或處新臺幣五千 元以上罰鍰者,應接受下列何種講習?

  1. (1) 消防講習
  2. (2) 環境講習
  3. (3) 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4. (4) 衛生講習

官方答案

(2) 環境講習

解析

依環境教育法規定,自然人、法人或機關團體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或自治條例所定行政法上義務,經處分機關處以停工、停業處分,或處新臺幣5,000元以上罰鍰者,應接受環境講習,以強化其環境保護觀念並督促改善。消防講習、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及衛生講習各有其適用之法規與對象,與本條規定無關。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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