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5年 第1梯次 建築工程管理甲級 學科

第77題

機關與廠商間,因工程履約爭議未能達成協議者,得以下列哪些方式進行處理?

題目

機關與廠商間,因工程履約爭議未能達成協議者,得以下列哪些方式進行處理?

  1. (1) 向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申請調解
  2. (2) 向所在地方政府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3. (3) 向仲裁機構提付仲裁
  4. (4) 向法院提付仲裁

官方答案

(1) 向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申請調解、(3) 向仲裁機構提付仲裁

解析

依政府採購法第85條之1,機關與廠商履約爭議未能協議時,得向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申請調解,或向仲裁機構提付仲裁。地方政府調解委員會並非採購法指定的履約爭議調解機關;法院也不是仲裁機構,仲裁須由雙方訂立仲裁協議後向仲裁機構提出,故選1、3。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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