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93年 第2梯次 建築工程管理乙級 學科

第9題

建築工程之開工報告應由何者提出申請

題目

建築工程之開工報告應由何者提出申請

  1. (1) 建築師
  2. (2) 承包人
  3. (3) 起造人
  4. (4) 代書

官方答案

(3) 起造人

解析

依《建築法》第54條規定,起造人應於領得建造執照之日起6個月內開工,並應於開工前會同承造人及監造人,將開工報告及相關文件送請主管機關備查,故開工報告之申請主體為起造人,選項3正確。建築師為監造人、承包人為承造人,僅係會同辦理;代書辦理產權登記事項,均非開工報告之申請人。起造人為工程業主與法定申請義務人,由其一併提出開工申請,符合法規精神與實務作業。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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