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96年 第2梯次 建築工程管理乙級 學科
第34題
建築施工發生爭議或損鄰事件,主管機關於接獲陳情後應以書面通知相關人員加以說明,其 相關人員可不包括
題目
建築施工發生爭議或損鄰事件,主管機關於接獲陳情後應以書面通知相關人員加以說明,其 相關人員可不包括
- (1) 設計人
- (2) 監造人
- (3) 起造人
- (4) 承造人
官方答案
(1) 設計人
解析
依建築法第 92-1 條第 2 項,主管機關接獲爭議或損鄰陳情後,應通知起造人、承造人、監造人到場說明。設計人(建築師)屬設計階段責任人,施工爭議處理程序中非屬必須到場之相關人員。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