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98年 第2梯次 建築工程管理乙級 學科

第8題

下列何項為工地主任應負責辦理之工作?

題目

下列何項為工地主任應負責辦理之工作?

  1. (1) 查核施工計畫書
  2. (2) 工地遇緊急異常狀況之通報
  3. (3) 督察按圖施工,解決施工技術問題
  4. (4) 查驗工程時於工程查驗文件簽名

官方答案

(2) 工地遇緊急異常狀況之通報

解析

依建築師法第 27 條第 1 項第 3 款及建築法施行細則第 83 條,工地主任職責包括:工地遇緊急異常狀況應即通報監工人員及主管建築機關。查核施工計畫書、督察按圖施工解決技術問題為監工人員職責;查驗工程簽名為監工人員及承造人共同簽署,非工地主任單獨職責。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