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98年 第2梯次 建築工程管理乙級 學科
第8題
下列何項為工地主任應負責辦理之工作?
題目
下列何項為工地主任應負責辦理之工作?
- (1) 查核施工計畫書
- (2) 工地遇緊急異常狀況之通報
- (3) 督察按圖施工,解決施工技術問題
- (4) 查驗工程時於工程查驗文件簽名
官方答案
(2) 工地遇緊急異常狀況之通報
解析
依建築師法第 27 條第 1 項第 3 款及建築法施行細則第 83 條,工地主任職責包括:工地遇緊急異常狀況應即通報監工人員及主管建築機關。查核施工計畫書、督察按圖施工解決技術問題為監工人員職責;查驗工程簽名為監工人員及承造人共同簽署,非工地主任單獨職責。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