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97年 第2梯次 建築工程管理乙級 學科

第6題

依法申請開工展期及竣工展期係分別由

題目

依法申請開工展期及竣工展期係分別由

  1. (1) 設計人、起造人
  2. (2) 起造人、承造人
  3. (3) 設計人、承造人
  4. (4) 承造人、監造人提出申請

官方答案

(2) 起造人、承造人

解析

依《建築法施行細則》第 31 條規定,開工展期由起造人申請(起造人需準備圖說、委託書等文件向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申請);竣工展期由承造人申請(承造人需檢附工程進度表、遲延原因說明等向主管建築機關申請)。設計人僅負責設計圖說簽證,監造人負責施工監造,均無展期申請權責。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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