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3年 第2梯次 建築工程管理乙級 學科
第49題
營造業法規定依政府採購法辦理之營繕工程,不得交由評鑑為第幾等級之綜合營造業承攬
題目
營造業法規定依政府採購法辦理之營繕工程,不得交由評鑑為第幾等級之綜合營造業承攬
- (1) 未規定
- (2) 第三等級
- (3) 第一等級
- (4) 第二等級
官方答案
(2) 第三等級
解析
依「營造業法」第 11 條規定,綜合營造業經評鑑為第三級者,不得承攬依政府採購法辦理之營繕工程;第一、二等級則無此限制。故依政府採購法辦理之營繕工程,不得交由評鑑為第三等級之綜合營造業承攬。選項3第一等級、選項4第二等級均可承攬,選項1未規定亦非。答案為選項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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