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5年 第2梯次 建築工程管理乙級 學科
第72題
與職務或利益有關廠商餽贈之禮物,如接受且符合社會禮儀或習俗者,惟其價值在新臺幣 多少元以上,個人不得予以接受?
題目
與職務或利益有關廠商餽贈之禮物,如接受且符合社會禮儀或習俗者,惟其價值在新臺幣 多少元以上,個人不得予以接受?
- (1) 600 元
- (2) 2000 元
- (3) 400 元
- (4) 200 元
官方答案
(1) 600 元、(2) 2000 元
解析
依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與職務有利害關係之廠商餽贈原則上不得收受,僅在符合「正常社交禮俗標準」時例外,該標準以財物市價不超過新臺幣500元為準。因此價值在600元、2000元以上者,均已超過500元,個人不得接受;至於400元、200元未逾500元,屬一般人社交往來可接受之範圍,故本題應選1、2。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