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6年 第1梯次 建築工程管理乙級 學科
第61題
在營造業法中,綜合營造業資本額之規定,下列何者為正確?
題目
在營造業法中,綜合營造業資本額之規定,下列何者為正確?
- (1) 丙等綜合營造業為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上
- (2) 丁等綜合營造業為新臺幣十萬元以上
- (3) 乙等綜合營造業為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
- (4) 甲等綜合營造業為新臺幣二千二百五十萬元以上
官方答案
(1) 丙等綜合營造業為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上、(3) 乙等綜合營造業為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4) 甲等綜合營造業為新臺幣二千二百五十萬元以上
解析
依營造業法規定,綜合營造業分為甲、乙、丙三等,其資本額門檻分別為新臺幣二千二百五十萬元以上、一千萬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上,故第1、3、4項均正確。現行營造業分類中並沒有「丁等綜合營造業」這一等級,與綜合營造業並列者為專業營造業及土木包工業,因此第2項所述丁等綜合營造業資本額十萬元以上,於法無據,屬錯誤敘述。作答時應注意「等級有無」比「金額高低」更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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