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6年 第2梯次 建築工程管理乙級 學科
第16題
「營造業法」規定,營造業承攬之工程,其專業工程特定施工項目,應置一定種類、比率 或人數之人員為
題目
「營造業法」規定,營造業承攬之工程,其專業工程特定施工項目,應置一定種類、比率 或人數之人員為
- (1) 監造人員
- (2) 工地主任
- (3) 技術士
- (4) 專任工程人員
官方答案
(3) 技術士
解析
營造業法第30條規定:「營造業承攬之工程,其專業工程特定施工項目,應置一定種類、比率或人數之技術士。」此為確保專業工程施工品質與安全之法規要求。監造人員屬業主或建築師事務所派任;工地主任、專任工程人員為營造業法對公司層級之置人規定,非針對「專業工程特定施工項目」之比率或人數。故本題選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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