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6年 第2梯次 建築工程管理乙級 學科

第16題

「營造業法」規定,營造業承攬之工程,其專業工程特定施工項目,應置一定種類、比率 或人數之人員為

題目

「營造業法」規定,營造業承攬之工程,其專業工程特定施工項目,應置一定種類、比率 或人數之人員為

  1. (1) 監造人員
  2. (2) 工地主任
  3. (3) 技術士
  4. (4) 專任工程人員

官方答案

(3) 技術士

解析

營造業法第30條規定:「營造業承攬之工程,其專業工程特定施工項目,應置一定種類、比率或人數之技術士。」此為確保專業工程施工品質與安全之法規要求。監造人員屬業主或建築師事務所派任;工地主任、專任工程人員為營造業法對公司層級之置人規定,非針對「專業工程特定施工項目」之比率或人數。故本題選3。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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